各種觀點針鋒相對
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營養學主任系、預防醫學研究所副所長蔣卓勤教授表示,不同的試驗條件和方法往往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研究員蔭士安認為,維生素C對人體無益甚至有害的言論是在玩數字游戲,作為一種非原創性的宏觀分析,是一種發表性偏移,有很大的局限性。
補充維生素更適合中國國情
蔣卓勤教授認為,與對維生素過剩所致副作用的擔心相比,根據目前中國人的膳食結構以及地區、城鄉差異,探討如何補充維生素不足更有現實意義。
全國醫學微量元素研究會主任委員、上海新華醫院兒保科洪昭毅教授認為,適當補充維生素C對降低我國居民貧血的患病率具有重要的意義。他說,他最近的調查以及第四次全國營養調查結果都表明,我國兒童中維生素C不足情況依然存在,這直接影響了鐵的吸收。上述言論是在3月10日由全國健康教育事業項目推廣辦公室、拜耳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保健消費品部牽頭成立的“維生素C與健康研究中心”上闡述的。
建議:
針對紛繁的爭論和公眾的誤解,一些有責任感的專家為此建言。
應控制每天最高攝入量
上海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常務副主任杜文民博士介紹說:“長期大量服用維生素C,可能引起泌尿系統尿酸鹽、草酸鹽結石等”病癥。而據了解,目前,美國制定的維生素C的最高可耐受攝入量(UL)為2000毫克/天,中國營養學會提出的維生素C的最高可耐受攝入量為1000毫克/天,這是幾乎所有普通人群不會造成健康影響的營養素攝入的最高水平。
據悉,市面上正規出產的維生素片,都是在中國營養學會提出的維生素C的最高可耐受攝入量(UL)為1000毫克/天以下的,建議按照產品說明書和醫囑服用。由于維生素C是水溶性的維生素,可以通過體液排除體外,因此即使偶爾服用過量有不良反應,也會很快回復正常。
也應嚴控非處方藥的不良反應
目前保健品和藥品魚龍混雜,而保健品適宜在特定人群中使用,具有調節人體某種功能的作用,不是以治療疾病為目的;藥品則具有明確的用來診斷、預防或治療疾病的目的。保健品主要側重于食品的安全性,而藥品具有嚴格的GMP標準。保健品不需要臨床觀察,藥品必須要有臨床對照觀察的結果作為支撐。
蔣卓勤教授認為,盡管國家醫藥監督管理局對處方藥監管非常嚴格,但由于維生素屬于非處方藥,對相關補充劑和藥品的監管不是那么嚴格。政府也應該嚴格控制非處方藥的不良反應,引導好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