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衛生部召開緊急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陜西省延安市志丹縣醫院因使用山西太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茵梔黃注射液(批號為071001)后,有4名新生兒發生不良反應,其中1名出生9天新生兒于10月11日死亡。經調查,該企業共生產茵梔黃注射液26萬支,已全部銷往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山東、云南、陜西和寧夏自治區共8省(區)。衛生部要求各地立即停止該批號茵梔黃注射液的臨床使用。
會議結束后,黑龍江省衛生廳立即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全省醫療機構立即對山西太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茵梔黃注射液進行全面清查、封存、暫停使用,并將清查情況逐級上報。同時各級醫療機構加強藥品使用不良反應的監測,增強敏感性,對發生不良反應的藥品,要立即對同批產品和已使用藥品的殘留下架、封存,及時送相關部門進行檢驗,并迅速向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通知強調,各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要嚴格依法行醫,按照診療規范進行操作,使用藥品要參照使用說明書,不得擅自擴大使用范圍和適應證。對因臨床需要而采用的特殊治療及高風險處置,一定要對患者充分告知可能產生后果,取得知情同意。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充分重視醫療安全和醫療質量,把保障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放在日常工作的核心位置,要重點關注用藥安全問題。各醫療機構要在全體醫務人員中進行一次深入的用藥安全教育,提高臨床用藥水平,降低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的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