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電報道,這份報告指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懷孕不足22周出生的早產兒能健康生存;他們的存活率也只有1%;孕滿23周的早產兒存活率為27%。
專家認為,讓一個未成熟的小生命經歷各種治療的痛苦和壓力,未必是正確的做法,何況他們的存活率很低,死亡幾乎不可避免。
專家建議,只有孕期25周以上的早產兒,醫生才應該進行緊急醫療救治;23至24周早產兒,應該由家長決定是否救治;22至23周的早產兒醫生應該自動放棄,除非醫生向家長說明嬰兒以后會出現長期的殘疾后遺癥而家長仍堅持醫救。
慈善機構則認為,這項報告提供了很好的參考。英國醫學協會則警告說,每個嬰兒情況不同,不應該以一套標準處理,而應視個案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