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泛調查
施特羅沙因的統計數據來自加拿大全國兒童與青少年縱觀調查。這項調查選取了1994至1996年間父母離婚的208個家庭與4796個健全家庭作對比。
施特羅沙因從養育子女、家庭和睦程度及父母懲罰式教育三方面觀察兩類家庭的不同,結果顯示,無論是否離婚,父母在養育孩子的方式上沒有不同。
“我發現父母養育孩子的表現與他們是否離婚沒有聯系,”施特羅沙因在季刊《家庭關系》今年第四季度一期上發表文章說,“毫無疑問,在剛離婚后的一段時間,有些父母可能因為受到打擊而無法完全履行父母職責,但沒有證據表明所有父母離婚后都會在養育孩子問題上變得消極。”
父母關愛
之所以選擇養育子女、家庭和睦程度及父母懲罰式教育三個研究角度,施特羅沙因解釋說,這是因為人們通常認為,父母離婚后這三方面會發生變化,從而對孩子造成影響。
施特羅沙因特別注意觀察家長表揚孩子的頻率以及是否經常與孩子一同玩耍、笑鬧;父母是否在懲罰孩子前先“預警”;孩子做錯事后父母是向孩子吼叫或是采用體罰方式,還是和顏悅色地向孩子講清做錯事的后果,并適時提供建議。
但施特羅沙因的一個有趣發現是,高中以下學歷的父母在離婚后更容易粗暴對待孩子,或依賴懲罰手段教育孩子。
此外,與年收入超過8萬美元的富裕家庭相比,年收入在4萬至6萬美元的家庭在養育方式上有明顯差別。
施特羅沙因認為,這恰恰說明,在養育孩子問題上,父母受教育程度和家庭經濟狀況比家里是否只有單身父母影響更大。
意義重大
以往的研究大多顯示,父母離婚后,家庭正常運轉無法得到維持,孩子的成長環境也會發生變化。此外,離婚父母可能更容易把孩子視為傾訴對象,從而使親子關系發生變化。
施特羅沙因的研究表明,“盡管離婚會讓成人感到壓力增大,但父母沒必要使其成為改變教育子女方式的理由”。
她指出,過去10年來,加拿大和美國政府花費大量人力財力為離婚父母提供各種幫助,但新研究成果表明,應該把更多精力投入幫助離婚父母和孩子適應新環境,以及盡快擺脫陰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