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星期五,吃過晚飯照例帶著鈞鈞到公園去玩,他和表哥在踢球,我和老公在打羽毛球。后來,有兩個同事也帶著孩子過來了,幾個人一齊踢球,玩得很開心。中場休息的時候,有一個小孩看見球場那邊有人賣東西,過去一看,原來是賣飛碟的,是那種塑料的裝有小燈泡的飛碟。
同事A的小孩吵著要買,剛開始A不肯買,但他兒子一副不買不罷休的樣子,A拗不過他,就給他買了一個。鈞鈞說:“媽媽,我也想買一個。”我說:“不買,我們上次去千燈湖的時候買的那個不是還在家里嗎?”鈞鈞說:“那個只能發藍色的光,現在這種有三種不同顏色的光呢。”我說不買,鈞鈞沒有再糾纏下去,又去踢球去了。同事B的女兒,見A的兒子買了,她也在那里鬧開了,后來B也給女兒買了一個。鈞鈞又跑過來,說要買,我:“我已經說了不買了,你不要再吵,不然我可要生氣啦!”鈞鈞闕起了嘴,嘀咕了一聲:“媽媽真小氣,10塊錢也舍不得。”我沒有再理他。同事說買一個吧,讓他高興高興。老公在我耳邊說:“給他買一個吧,不就10塊錢嗎?”我說:“這不是多少錢的問題,你少在這里添亂。”
10塊錢不是貴,我確實有能力買給他。但是我不想助長他那種人有我也要的思想,我一直堅持“不能人有我也要”的教育,這跟錢無關。玩具這東西,可有可無的,小孩都是好奇心重,看見新鮮的東西都想擁有,新鮮感一過,就扔一邊去了。鈞鈞以前很少叫我買東西的,可能因為從小我不大買玩具給他,帶他到超市或者商場,也很少給他買這買那的,所以你只要給他買一點吃的,他就很滿足了,再買都不要了。
后來,去了上海以后,爺爺奶奶經常帶他去買東西,夸張點說是逼著他要。剛開始,鈞鈞說這個太貴,那個太貴,不肯買。爺爺奶奶急了,拍著胸口說:“只要你喜歡,不管多貴,我們都可以買給你。”可能他們認為孩子的玩具大不了就一千幾百的,可不能委屈了自己的孫子。人家的孩子有什么,我的孫子也得有什么。我其實很反感這樣對孩子說,你疼愛孩子沒錯,但讓孩子覺得這一切來得太容易的話,他是根本不會珍惜的。還有如果養成了這種習慣,以后大點呢?你能一直滿足他的要求嗎?到你無法滿足他的要求的時候,他會怎樣呢?
所以鈞鈞從上海回來以后,有好長時間很不適應。我跟他明確說明,學習方面用的文具、書籍,媽媽可以買給你。但是玩具就不可能經常買,當然不是說不買。而是比如說那段時間表現特別好,或者是過生日、六一節什么的,我會買點小玩具。但絕對不會最近同學流行玩什么就給你買什么。在買玩具和買零食方面,我從來都不介意自己是個小氣慪門的媽媽。
還好,鈞鈞還算聽話,他叫你買,你不買的話,他最多是不開心一會,他不會大吵大鬧的。可能知道吵也沒用,鬧也是白鬧吧。
真的,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會有很多很多的物質誘惑的,我要讓孩子知道在一定的時候必須抵擋住那些誘惑。只有經過自己的努力得到的才是值得珍惜的,只能在你有能力的時候,要你最需要的,你不可能全部都要。我經常跟他說“漁夫的故事”,經常跟他敲警鐘:貪婪的人,最后會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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