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做了使大人不高興的事情時,也不是可以置之不理的。吃飯時,嬰兒笨拙地弄翻咖啡杯,決不是嬰兒故意弄翻的,責任在于當母親的不該把咖啡杯放在嬰兒能弄翻的地方。
嬰兒隨手把正在吃的面包扔到地上,就應該讓嬰兒覺得這樣做是大人所不允許的。第1次扔時,可以對他稍稍繃著臉,瞪著眼睛說:“干什么!”呆一會,他還想扔時,可先說“干什么!”以示制止。這樣一來,嬰兒就會覺察到這是媽媽不允許做的。嬰兒不扔面包時,就表揚他:“真是個好孩子!”對嬰兒來說,好壞的差別決定于媽媽的臉色是高興還是發怒。
認為剛滿10個月的嬰兒還不懂得什么叫好,什么叫壞,不管他干什么,都置之不管,這是不對的。現在的母親們對孩子的所作所為都不加斥責,說“責備也沒有用”,這是她們在該斥責的時候不加斥責的緣故。應該盡早讓嬰兒懂得做什么可叫媽媽高興,做什么會叫媽媽不高興。母親的感情變化,嬰兒從小就很敏感,盡管9個月的嬰兒還不能判斷好和壞,但能感到媽媽是高興還是生氣。
如果嬰兒覺得媽媽絕對不會對自己發脾氣,那就有把握利用媽媽對自己的寵愛了。他會認為媽媽的斥責只不過是表演一種節目而已,從而使其失去應有的作用。
嬰兒常常在吃飯時故意把匙子扔到地上,讓媽媽撿起來。給他揀起來,又扔下去。嬰兒一邊用“你沒有生氣吧”的表情望著母親的臉色,一邊往地上扔。這是嬰兒在做“什么樣的‘演技’能使母親生氣呢”的試探。決不能給嬰兒做這種試探的機會,從一開始就應該給嬰兒看嚴厲的臉色,不讓孩子試探,揀起匙子,就不再給他。
嬰兒滿10個月,在托兒所里很容易理解大人斥責自己的意思。從這個月齡開始,阿姨說“不行”,嬰兒就會露出一副可憐相。
只能偶爾對嬰兒擺出生氣的臉色,否則就沒有效果了。老是嚴厲,嬰兒會認為嬰兒就是那號人。有的嬰兒總是做不讓他做的事,對這樣的嬰兒,只能在他做特別危險的事時嚴厲地批評。凡是可用來“淘氣”的東西首先應該收拾起來。
嬰兒的“淘氣”,可用大人的嚴厲臉色去制止,但體罰就不好了,體罰會使孩子疏遠母親,和母親的感情不融洽。感情融洽表現為母親的喜悅就是孩子的喜悅,嬰兒能體會到母親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