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上曾做過這樣的實驗:一位心理學家挑了些愛繪畫的孩子分為AB兩組。A組孩子得到許諾:畫得好,就給獎品,B組孩子則只被告之“想看看你們的畫”。兩個組的孩子都高興地畫了自己喜愛的畫。A組孩子得到了獎品,B組孩子只得到了幾句平常的贊語。
三星期后,心理學家發現,A組孩子大多不主動去繪畫,他們繪畫的興趣也明顯降低,而B組孩子則仍和以前一樣愉快地繪畫。
這個實驗,曾在不同國家、不同興趣組里進行過,實驗結果得到了反復驗證。這個實驗告訴我們:獎品固然可以強化某種良性行為,但它也有使人只對所獲獎品感興趣而對被獎行為本身失去興趣的危險。
其實,一個人除物質需求外,還有被尊重、被認可、被理解、被關愛等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因此,獎勵的方式有很多,比如一起看場電影、旅游,或獎在不經意處,給他一個驚喜。而給孩子主導權,讓他選擇一件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則是最受其歡迎的獎勵方式。
總之,應該讓獎勵有意義,讓獎勵留在孩子的記憶深處而非花錢的多少,才能產生久遠的作用。 耳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