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是怎樣看待對與錯的

  “不,我不能給。”三歲的羅杰大叫,同時張開雙臂試圖將147塊積木護到自己的胳膊底下。“我需要它們”,他大聲抗議。 


  顯然,羅杰的行為違背了“分享”這一準則。那么,我們能說羅杰是一個自私、淘氣、被寵壞了的孩子嗎?也許不能。因為,該年齡段特定的道德感決定了,他只是簡單地思考問題,自然地按自己的想法去行事。 


  有關專家告訴我們,道德包括道德認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為。同情心、利他主義、分享等親社會行為都是與個體的認知發展相一致的,并受認知發展的限制,因此,兒童的道德發展也是一個逐漸形成的過程。 


  學前兒童正處于前運算思維階段,思維具有具體形象性、表面性、固定性等局限性,因此相應地在判斷對與錯方面,也存在以下幾個特點: 


  1、絕對性。凡事常常都是好的或常常都是壞的,在他們眼里,一個行為是有意還是無意并不重要,他們不看動機,只看結果。 
  2、取決于身體傷害的程度。身體傷害越嚴重,就認為錯得越糟糕。 
  3、取決于一切行為是否會招來懲罰。如果受到處罰就認為是錯的。 
  4、規則。規則是從來都不應該打破的,破壞規則就是錯的。 
  5、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兒童很難站在別人的角度上考慮問題。 


  因此,羅杰可能就認為,積木是我先拿的,我有權占有,打破了這個規則就是錯的;另外,他從自己的角度出發,認為我需要它們,所以就該歸我。 


  盡管這樣,我們還是應幫助孩子形成正確的道德認知和道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