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普遍認為嬰兒越早學會走路越好,因而,不少家長超前讓嬰兒學步,有的小兒在1周歲前就已學會走路。事實上,嬰兒在l周歲前是不適宜學走路的。這會增加“X”形腿和“O”形腿的發生率,甚至危及孩子的視力。因為嬰兒出生后視力發育尚不健全,他們都是些“目光短淺”的“近視眼”,過早地學走路,小兒因看不清較遠的景物,便會努力調整眼睛的屈光度和焦距,這樣會對小兒嬌嫩的眼睛產生一種疲勞損害,多次反復則可損傷視力。
另外,小兒學走路一般是在室外進行,如果陽光中過多的紫外線和紅外線侵入眼內,由于紅外線具有較強的加熱作用,會使視網膜溫度迅速上升,導致視網膜紅外線損傷,視物模糊、視力下降;當紫外線進入眼體時,會損傷結膜和角膜,抑制結膜或角膜的細胞分裂,可見眼部異物感、刺痛、畏光、流淚等癥狀。
因此,周歲以內的小嬰兒,家長不要急著讓他們學步,而應順其自然,讓他們先爬后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