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每天有1小時哺乳假嗎

       奶粉出問題,許多媽媽轉而希望母乳喂養。昨日(18)下午,成都王府井商場負一樓超市里,媽媽李晴在嬰兒奶粉專柜前徘徊了很久。到底是給9個月大的兒子喝奶粉還是自己親自用母乳喂養。“孩子剛滿月,我就開始上班了,哪有時間自己喂?”其實,產后正常上班不等于不能給孩子喂乳汁。早在1988年,國家就出臺規定保護女職工母乳喂養權益,嬰兒滿周歲前,媽媽在每個工作日內都可以享受1小時的哺乳時間! 


  母乳喂養有保障 9成媽媽不知


     記者昨日隨機采訪了20名媽媽或“準媽媽”,其中只有一人表示,好像聽說過該規定,而更多的人的反應是“真的嗎?”省勞動廳法制科和市總工會職工法律援助中心也證實,他們幾乎從未收到過關于哺乳時間的投訴,“大家好像都不太清楚,哪會有人來投訴呢?”


     據四川省勞動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早在1988年,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就已明確規定,在嬰兒未滿周歲前,用人單位應在每班勞動期間給予二次哺乳時間,每次(每個嬰兒)30分鐘;亦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及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1997年,四川省勞動廳也結合此法,出臺了《四川省貫徹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


     據市總工會女職工部介紹,根據《四川省貫徹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嬰兒身體較弱或單位沒有托幼設施、上班路程較遠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6個月。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標準工資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工資,并計算工齡。對于女職工較集中的用人單位,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建立哺乳室、托兒所或幼兒園、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等婦幼保健設施,并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哺乳、照料嬰兒等方面的困難。


     侵犯喂奶權 可撥投訴電話


     成都勞動監察部門表示,女職工哺乳期間的合法權益是有法律保護的,勞動部門將會對此類侵權情況進行監管,并公布市勞動監察總隊的投訴電話86647504,接受市民投訴。


     成都市勞動監察總隊總隊長杜溪源分析說,當前,法律法規中對于女職工每天的哺乳時間、往返于路上的時間等規定出發點不錯,在具體操作中可由家庭其他成員或保姆將孩子送到單位。用人單位應該對哺乳期女職工更多人性關懷,比如建立育嬰室等,對女職工哺乳時間得不到保證之類的投訴舉報,勞動監察部門一般是對雙方進行勸說,直到雙方相互理解,促成他們在哺乳時間和勞動報酬上達成一個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