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可變的,人是最佳的,人能夠實現任何一種個體潛能,能夠塑造自己的生活,促進周圍環境的發展;如果我們的孩子做到自我實現的話,則他們就有機會發揮“最佳作用”。
心理學家的研究發現,具有最佳作用的人,有如下一些共同的特征:(1)他們能夠有效地觀察現實,與現實建立理性的關系,不被特別的需要或防御所歪曲。(2)他們能夠接受自己、別人和自然,接受一切事物利弊的兩個方面,不誹謗他人,不懷疑人類的性質。(3)他們在活動和反應方面是自發的,而不是被迫的,這種自發體現著一種坦率和熱忱,真誠地表達自己的感情,忠實于自己,不會矯揉造作,不落俗套。(4)他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能使他們發揮最大才能的任務、事業、使命上,甚至可以奉獻自己和“失去”自己,這與一心為自己的私欲形成對比。(5)他們有著用自己特有的價值和情感指導自己的人生,不大愿意進行無效和平庸的交際。(6)他們有著自主和獨立的性格,這種自主和獨立成為他們文化中的一部分,使得他們更多地依賴自己的內心精神世界而非外部世界,但同時又不受它們的束縛。(7)他們具有一種清新脫俗的鑒賞力,以尊敬的、驚奇的和愉快的心情體驗他們生活中遇到的各種事件,從基本的日常生活的經驗中得到巨大鼓舞,雖然時時遇到,但每每感覺新鮮。(8)他們具有一種人類的同一性,對人的關心不只限于朋友或家庭,而是對各種文化的人,面對具有攻擊性的、不體諒別人的人抱有幫助的真誠愿望。(9)他們易于接受民主的價值觀,不以種族、地位、宗教為基點來看待人,雖然意識到人的差異,但不以差異取人。(10)他們具有良好的、毫無敵意的幽默感,不會在傷害他人感情或猥褻淫穢的事情上尋找幽默,相反,倒是更傾向于幽默性的自嘲。(11)他們有著高度的社會興趣,但對社會事件從不墨守成規,在文化規范與內心體驗發生沖突時,不會盲目持遵奉的態度。(12)他們具有創造性,這些創造性來自最佳作用時對經驗的開放、情感的自然,并與現實的動機直接相關。
最佳作用是健康人格的表現,但它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經歷了一個“自我升華”的過程:從面對現實開始,發展到受欲望支配,繼后發展到熱愛生活,也即關注生活和生活要求,最后發展到同情,它使一個人熱愛自己和別人,達到一種促進個體成長、提高社會效率、增進人際幸福的境界。按理,最佳作用在每個人的生活中都會發生,或者說,每個人都可能經歷最佳作用。這里,關鍵是一個人必須保持與他最深刻的體驗相接觸。這些深刻的體驗可以在人的意識里被正確地象征,也可能被歪曲。當一個人確切地意識到正確的深刻體驗時,最佳作用便形成了。
父母若想孩子真正意識到深刻的體驗,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其中,最重要的條件是“無條件關注”。當孩子得到真誠的無條件關注時,包括愛、承諾和理解,最佳作用便有可能發生。無條件關注是一種對人的尊重,隨著這種尊重的發生,孩子便能發展一些合乎需要的特征:(1)毫無防御地公開一系列經驗,意識到這些經驗,并保持一種健康成長的狀態;(2)把尊重他人和尊重自己作為生活的原則;(3)對生活抱有合理、可信和理解的愿望。善于思考問題、提出質疑,而非持不可知論的態度;(4)關心他人,予取公正,人際純真。熱愛自然,向往生活;(5)渴望精神生活;(6)反對默守陳規,追求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