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歲的女兒楠楠幾乎一個字也不認識,因為我不教她識字。我也不贊成過早地教孩子識字,因為早識字占用了幼兒大量的玩耍時間,減少了其手指的活動,對大腦的生長發育不利。而適合這一年齡的玩耍,如搭積木、過家家、玩沙土、剪紙和畫畫等等,都是通過孩子的一雙小手來完成的,這對促進孩子大腦的發育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另外,過早進入“文字思維”,會使孩子的觀察能力減弱。據我觀察,孩子識字與否,其思維方式是不一樣的。同樣是4歲的孩子看《幼兒畫報》上的故事,識字的寶寶會大聲念道:“啊呀呀!寶寶又尿床了……”而不注意圖畫的細節,只對故事本身感興趣,就像成人看一本小說。而不識字的孩子則會觀察到圖畫上小寶寶的褲子是濕的,他穿的是一條背帶褲,褲子上印有月亮和星星;寶寶小床上的被子也是濕的,被子上還印有小兔子,床底下還有寶寶喜歡的小汽車、小娃娃、皮球等玩具;媽媽站在床邊,看起來有點不高興……通過這些,不識字的孩子也知道圖畫上的小寶寶尿床了,但很顯然,他的思維方式和識字的孩子是不一樣的。識字孩子的思維方式是以后人們一輩子慣用的“文字思維”,教幼兒識字只不過是提前讓他們“用文字進行思維”,這樣反而不利于培養孩子觀察事物、分析問題、識別判斷的能力。我的孩子楠楠可以在10分鐘內拼起一幅由70個小塊組成的地圖,雖然她不識字,但隨便拿起一塊來,她就知道周圍是哪幾塊,可見顏色、形態等屬于形象思維的東西在她大腦中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
我的女兒不識字,3歲以后由于經常看到大人寫東西,她也要寫,于是就經常用自己“發明”的一些符號把一張張紙“寫”得滿滿的。我想,如果教女兒識字,要花很大力氣不說,3、4歲的孩子也不可能經常一大張、一大張地來寫字;更為重要的是限制了孩子的想象力。我認為,那些字不像字、畫不像畫的符號,看起來似乎毫無意義,卻正是孩子想象力的證明。
幾年來,我們和孩子一起玩各種各樣的東西,從講英語到學游泳,從拍皮球到做泥塑,從演小品到說方言,甚至下象棋,打撲克……努力通過各種渠道去鍛煉開發孩子的大腦。所以我認為,不要強迫孩子學什么,尤其是識字。對于幼兒,有比識字更好的方法。一切隨孩子的興趣,寓教于玩,始終讓孩子保持對這個世界的濃厚興趣,讓他用自己的方式去感知世界,認識世界,是我對孩子早期開發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