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性別差異的認識與再認識
以往,我對性別差異沒有深入地研究過,所有的只是從日常生活來的樸素的觀念,比如對女孩說:“他是男孩,鬧一點沒關系,你是女孩,一定要聽話、乖、不鬧,這才像個女孩。”對男孩說:“她是女孩,就是愛哭,你別惹她……”等等,僅此而已。我從理論上認識性別差異,來源于在1980年讀到的刊登在美國New Scientist (“新科學家”)雜志上的一篇題為“性別:其差異何在?”的文章。這篇文章主要有這么一些論點,其中有許多和今天我們看到的三本書相同或近似,如:(1)在人類,從懷孕以后,很快,男女兩性的發展就不同了;(2)性別的二態性(dimorphism)是所有哺乳動物種屬的一個特征,它伴隨著某些行為的和心理的區別;(3)在男性發展中,有三個相互關聯著的特點:A。男孩更為脆弱,更容易遭受各自失調的危害;B。男性有更多的表現型上的特點,在智力方面,智商非常高的和非常低的往往是男人;C。男性初期的發展較女性要慢得多,這種相對而言的快速發展是受女性荷爾蒙(內分泌、雌激素,hormone)控制的。(4)男孩的攻擊行為較女孩為多,像武斷、競爭和有野心,也都與攻擊有關,這些特點在一定程度上都受男性荷爾蒙的影響;(5)生物傾向本身是形成社會期望的基礎,認識到這一點,才能幫助個體去實現他們的潛在能力等。這些論點,很有意義,對我也很有幫助。但是,這些論點都不是從教育的角度說的,也不具有操作性。三本新書讀后,使我想起以往讀過的東西,也使我對性別差異有了再認識。作者不是拋棄共同性,只談差異性的。他們所講的許多差異是在共同性下面的差異。比如,生物力量、對兒童要塑造、內在的引導系統、柵欄、真實意圖、不同階段有各自的年齡特點等等,這些都是共同性。但更多、更重要的是詳述共同性下面的性別差異。比如:共同性有生物力量、性別差異就要說明不同的生物力量,比如雄性激素、雌性激素的不同影響;共同性有年齡特征,性別差異就要說明不同年齡段,從出生到7歲、8歲到12歲、13歲到17歲、18歲到29歲的男孩女孩(男人、女人)的性別差異;共同性中有性問題,性別差異就要說明男孩、女孩在性方面的特點,比如男孩的手淫、遺精,女孩的月經、性幻想等。在分析共同性下面的性別差異以外,作者還分析了不同性別兒童獨有的特點:男孩女孩先做后說先說后做是目標定向是關系定向語言落后語言發展迅速重視形體、肌肉重視體重視覺和方位感強聽覺和辨音能力強多動癥多情感極其豐富注意集中困難多,易沖動,思考與行動之間的距離很短,貿然行動易受日常生活中緊張刺激的影響,出現較多的夢魘和夜驚重視三個問題:(1)誰是領頭人?(2)規則是什么?(3)準備遵守這些規矩嗎?易受四個問題所驅使:(1)我們之間有關系嗎?(2)我們之間關系的配制是什么?(3)在這種關系中,我處于何種地位?(4)要維持關系內的這種聯系,我應該做什么?……以往,我在參加咨詢或回答父母問題時,很少從性別差異的角度談問題,比如,我在談到糾正任性的方法時,曾經列出過17條,但沒有一條是與性別有關的。又比如在談到多動癥的問題時,也沒有把生物影響放在重要位置,這就使我采取的方法顯得蒼白。感謝三本書的作者,使我的認識開擴了,思想的深度增加了,也學會了不少根據性別的操作原則。
二、柵欄(規則)設置的意義
柵欄(規則)的設置是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導。在三本書里都有大量的篇幅講到這個問題,特別是對女孩講得更多、更細,對父母很有幫助。首先是想談談共同性。因為對任何一種性別的兒童來說,柵欄(規則)都是必要的。但是所設置的柵欄的內容卻又不相同。(1)設置的柵欄應該與孩子的年齡相適應。(2)只是設置了柵欄還是不夠的,還要給出對違規行為的相應懲罰(不是體罰)。(3)有不同層次的柵欄:口頭協議、木柵欄、橡皮墻、磚墻、鐵柵欄等。口頭協議不會引起懲罰,它適合于9歲以后的男女孩;鐵柵欄是在孩子會給自己或他人帶來危險時用的。如果觸犯法律,則必須限制他(她)的自由甚至送到青少年教管所等;木柵欄、橡皮墻、磚墻則是對付不同程度的小違規行為而設置的。(4)柵欄的設置是為了保護、為了安全。(5)有幾個原則:A。柵欄的邊界要適當,要大到可以讓孩子自由地“活動”,也要小到能夠把孩子帶回到安全放心的地帶;B。在恰當的時機設置柵欄;C。要嚴對事,寬對人。(6)每次越界都會有相應的后果,那么,這些柵欄就會成為自律行為。三本書中所舉的關于男孩、女孩、青春少年違規的例子是不相同的。比如,給一個七八歲的女孩安排上學前倒空垃圾筐,她沒倒,則先是口頭提醒,可是如果反復不遵守,就要用上木柵欄,給以輕微的處罰或是商談;對于一個5歲的男孩,講的例子則是不能安靜,把書架都掀翻在地上。也是先口頭提醒,然后按情節用上不同的柵欄。我在參加咨詢時,也多次談到立規矩,即設置柵欄的必要性。柵欄設得好,可以減少大量的違規后的懲罰,但是,我很少從不同性別兒童應注意采用不同柵欄的作用。
三、行為背后的真實意圖的理解
我們對孩子出現了不端行為,往往立即對言行本身做出反應,在很多時候并不恰當。往往主觀上以為是這樣的,而實際上卻是那樣的。我們對男孩的誤解尤其多。
在《養育女兒》和《養育兒子》這兩本書中引用了大量的例子說明,言行表現的背后有大量的真實意圖,掌握了這些真實的意圖,才能觸動他的心靈,作出有效的教育。
對兒女的言行的真實意圖做出反應,要求我們對自己作出的反應具有清楚的意識。我們父母對我們講的老話已經不適用了,我們需要用更合適的方式讓孩子知道我們希望他們講出為什么,以便我們更理解他們,教育他們。
為了重視真實意圖,我自己也試圖做過一點分析。舉兩個例子:
女孩
*我要穿新裙子到幼兒園去過“六一”。
真實意圖:你多美啊!看的出來你很重視“六一”節。
有效引導:是的,穿新裙子是美,但是今天下雨,天冷,明天穿行嗎?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我說:“不行,下雨,天太冷,不能穿。”則必然會引起反抗。替她說出真實意圖,再進行引導,就成功了。
男孩
*我就要騎新的三輪車去學校。
真實意圖:表示你多么帥氣。
有效引導:兒子,今天還不行,你還沒有騎小三輪出過小院呢!等你騎熟練了再騎到學校去,好嗎?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我說:“不行,不許騎。”則必然會引起軒然大波。替他說出真實意圖,再引導就有效了。
我們對孩子的言行,要三思以后再作處置,這樣,了解了真實意圖后,才能有針對性。
四、先天與后天對兒童發展的影響
先天或后天、遺傳或環境、自然或社會如何影響兒童的發展是心理學上一個既古老又年輕的問題。說它古老,是因為自從有了心理學這門學科,就有了這個問題;說它年輕,是因為到今天為止,在心理學界也沒有一致的意見。大約在1940年以前,心理學家多認為發展是由遺傳決定的。著名的心理學家霍爾曾經說過:“一兩的遺傳勝過一噸的教育。”1940年以后研究多了,許多材料不支持遺傳決定論,著名的心理學家華生也曾經講過:“給我12個健康孩子和一個特殊的環境,不管他們的才能如何、傾向如何……我都可以隨心所欲地把他們培養成科學家、醫生、盜賊、乞丐。”這也就是說環境是萬能論。但是,后來的研究也不支持這個環境萬能論,于是又出現了遺傳與環境交互作用論,也就是兩者交織在一起對個體的發展產生作用。
這三本書也用許多篇幅談到這個問題。在《養育兒子》這本書中對生物力量——雄性激素談得很多;在《養育女兒》這本書又對雌性激素作了很多闡述,而且還提到女性和男性大腦組織上有差異,這種差異也造成行為上的差異。可見作者對男女性別的先天因素給予了相當的重視。但在這兩本書中也十分看重環境的影響。比如一個男孩或一個女孩誕生了,從狩獵時代、農業時代、工業革命時代、技術時代,人們的態度不同;學校教師的教學重點不同;社會文化的影響也不同。我認為作者是持交互作用論的觀點的。我也是持交互作用論觀點的,因此讀起這幾本書來感到非常親切。一個兒童降生于世,必然有先天(生物)的一面,如個性、氣質、性別,也必然有后天(社會環境)的一面,如教養、文化、家庭的影響。對這幾個方面都考慮到,才能作出有效的教育。
本文作者,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教授 茅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