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中的十七個“不要”

  1.不要太關心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以免孩子養成以“我”為中心。  


  2.不要太親近孩子。讓他與年齡相仿的孩子多交往,以免孩子養成性格孤僻的惡習。  


  3.不要孩子要啥買啥。讓他知道“勞動與所得、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以免孩子養成好逸惡勞的性格。  


  4.不要賄賂孩子。以免孩子養成“一切向錢看”的不良習慣。  


  5.不要欺騙孩子。以免在孩子面前失去威信。  


  6.不要嚇孩子。以免造成孩子過分膽小、怕事。  


  7.不要當眾批評、嘲笑孩子。以免造成心理畸形,失去自信心等。  


  8.不要在孩子面前爭論懲罰孩子。以免孩子養成“投機鉆營”的惡習。  


  9.不要對孩子過分嚴厲。以免孩子懼怕、害羞、不敢發表自己的觀點,養成面善心惡的性格。  


  10.不要過分夸獎孩子。以免孩子養成“沽名釣譽”的不良習氣。  


  11.不要暗示孩子做不良的事。比如,打架一定要打回來、自己的東西不給別人吃、乘車不購票等。以免孩子養成惡習。  


  12.不要勉強孩子做力所不能及的事。以免身心受到摧殘。  


  13.不要強制孩子的情趣。應讓孩子充分發揮潛能、愛好等,以免孩子產生“逆反”心理。 


  14.不要過多限制孩子的活動。應讓孩子充分自由活動、多交往以免養成“獨來獨往”、“不合群”的性格。  


  15.不要以大人的喜怒哀樂訓斥孩子。要循序教導孩子,以免孩子養成思想怪異、喜怒無常的性格。  


  16.不要無限上綱。孩子活動偶爾超出常規時,要用適當語言教育她(他),以免孩子無所適從。  


  17.不要包辦或不管孩子的困難。應幫助孩子分析困難,找出解決困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