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治病的兩種錯誤表現

  孩子一旦生病,父母常常心急如焚,恨不得孩子的病痛頃刻消失。其實,如果操之過急,有時會欲速不達,甚至適得其反。

  有的父母一遇到孩子發燒,眼睛就盯著體溫計,甚至逼著醫生“采取措施”。筆者曾碰到一發燒的兩周歲男孩,上午母親曾帶他到醫院輸液,下午燒還沒退,父親便自作主張到藥店買了“安乃近”給孩子服了半片。到晚上孩子大汗淋漓、四肢冰涼、臉色蒼白,又急忙到醫院看急診。醫生說是下午自行加服退熱片,由于劑量過大,致使孩子出汗過多而虛脫。其實,小兒發熱,即使是由普通感冒引起的,退熱也需要一個過程。普通的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發熱平均退熱需要4天。濫用退燒藥不僅有毒副作用,還會掩蓋病情,延誤診治。

  另一種情況是頻頻更醫換藥。今天病沒好,明天又找另一個醫生;聽說什么藥好,就要什么藥。殊不知,藥物的療效是要連續用藥至血液中達到一定濃度后,才能出現效果。頻換醫生,醫生對病情的來龍去脈難以全面掌握,必然影響診治;頻繁換藥,等于沒有用藥。以常用的抗生素為例,用藥后到起作用至少要24小時,一般要連續用藥3天,若病情無好轉甚至加重,才算無效而考慮換藥。

  疾病的發生、發展和好轉,是有一定客觀規律的,并不像工作那樣可加班加點提早完成任務。因此,孩子生了病,既要重視及時就醫,又不可操之過急,應相信醫生,樹立科學的就醫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