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接待孩子入托(園)的情景,總會出現這樣的場面:有的孩子入托(園)時高高興興,有的則不太高興,有的甚至抱著父母大哭一場。孩子的這些表現就是不同情感的顯露。
情感是人對客觀事物態度的體驗。平時所說的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就是最基本的情感。是以該事物能否滿足人的需要為基礎的,凡是能滿足需要的事物,就會引起愉快、滿意、喜愛、等肯定性質的情感;凡是不能滿足需要的事物,就會引起憤怒、悲傷、恐懼等否定性質的情感。
父母如何來豐富孩子的情感?首先,幼兒的情感是在活動中培養和發展起來的。豐富孩子的情感要從實踐活動開始:引導孩子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和集體勞動,培養孩子熱愛勞動、尊重勞動成果、愛家庭、愛集體的思想感情;帶孩子效游、散步,觀察大自然的變化,豐富孩子的知識,開闊孩子的眼界,培養孩子對大自然的好奇心、求知欲;引導孩子在行動上尊敬、熱愛父母,關心幫助別人,對人有禮貌,培養孩子對人有同情心、責任心、和道德感;和孩子一起布置家庭,使孩子產生舒適親切的快感等等。總之,為豐富孩子的情感,父母要保證孩子有合理的作息制度,有豐富多彩的生活環境,有目的、有計劃地引導、鼓勵孩子進行各種活動,使孩子經常處于積極的情緒狀態之中。
其次:父母應注意觀察孩子的情感表現,及時進行教育。對孩子良好的道德行為要及時進行表揚。例:幫助比他小的弟妹;不拿不屬于自己的東西等。對孩子不好的行為應加以限。如:不聽父母要求亂扔東西等。如果父母對孩子提出要求時很嚴厲,但轉身又不管孩子是否做到。多次以后,孩子就有不需執行要求的經驗。以后父母提出的限制就沒有好的效果。父母應做到愛孩子,但對孩子有一定要求。如果從六、七個月就開始,孩子有經驗不能只按自己的方式去行動,有的行為是受限制的,那么到孩子兩歲時,就會較好地接受成人的要求和建議,社會性情感就會得到較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