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託太早,淡了親情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小班孩子的入園年齡應滿3周歲,還有些幼兒園設置了小小班,入園年齡提前到2歲至2歲半。可是,許多父母仍然“嫌”晚。

  父母提早送孩子入園的想法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工作繁忙;二是認為自己不會帶,以為早入托就能使孩子獲得更好的早教。

  兒童教育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梅仲孫認為:幼兒在2歲之前仍處在戀母情結階段,最好以家庭撫養為主,離開父母、家庭的時間不宜太長。6個月-2歲是孩子與父母的特殊情感連接階段,直到2歲以后才調整為“伙伴關系”,適宜進入幼兒園學習生活。由于嬰幼兒階段是早期依戀感發展的最佳時期,過早入園反而會使孩子產生心理負擔。此外,由于孩子尚未與父母建立溫馨的親子關系,這對其今后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入高層次情感發展都會產生影響。

  因此,送孩子早入托切不可取。

  學前教育新資訊網采編(責任編輯:ste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