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傳染病時
媽媽患有嚴重傳染病時不能喂奶,以防傳染給寶寶。如媽媽患有肝炎、肺病時,就必須停止母乳喂養。
2、服藥期間
媽媽患病(如感冒、發燒等)不得不服用藥物時,應停止哺乳,待病愈停藥后再喂。但應注意每天按喂哺時間把奶擠出,保證每天泌乳在3次以上。擠出的母乳也不要再喂給寶寶吃,以免其中的藥物成分給寶寶帶來不良影響。
3、患有消耗性疾病時
如患心臟病、腎病、糖尿病的媽媽,可根據醫生的診斷決定是否可授乳。一般情況下,患有上述疾病但能夠分娩的媽媽,就能夠哺乳,但要注意營養和休息,根據身體情況適當縮短母乳喂養的時間。
4、患有嚴重乳頭皸裂和乳腺炎時
媽媽患有嚴重乳頭皸裂和乳腺炎等疾病時,應暫停哺乳,及時治療,以免加重病情。但可以把母乳擠出喂哺寶寶。
5、進行放射性碘治療
由于碘能進入乳汁,有損寶寶甲狀腺的功能,應該暫時停止哺乳,待療程結束后,檢驗乳汁中放射性物質的水平,達到正常后可以繼續喂奶。
6、接觸有毒化學物質或農藥
有害物質可通過乳汁使嬰兒中毒,故哺乳期應避免接觸有害 物質及遠離有害環境。如已接觸者,必須停止哺乳。
7、運動后
人在運動中體內會產生乳酸,乳酸滯留于血液中會使乳汁變味,寶寶不愛吃。據測試,一般中等強度以上的運動即可產生此現象。故肩負哺乳重任的媽媽,只宜從事一些“溫和”運動,運動結束后先休息一會兒再喂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