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染和中毒是首位重要因素。已經比較明確的是在胎兒期母體感染風疹、流感和其他病毒性疾病,尤其在初孕3個月,容易招致先天性畸形和智力障礙。圍產期羊水感染、嬰兒期腦炎、腦膜炎、性病等嚴重感染,嚴重妊娠毒血癥,孕母受到鉛、汞、化學品和藥物毒性作用,皆可影響腦功能,導致低能。
二、外傷和物理因素導致的發病率比較高 在懷孕期間的放射線照射(診斷或治療)、難產、產傷,胎兒窒息缺氧損害腦神經細胞最為嚴重,孩子低能的發病率頗高。
三、代謝和營養障礙 各種代謝障礙,包括內分泌障礙等皆可導致低能,多數與先天性遺傳病有關(與先天性酶的缺陷有明顯關系)。營養障礙包括各種原因的攝入不足或吸收不良。
四、頭腦疾病 包括腦腫瘤、多發性硬化癥、遺傳性共濟失調、各種神經變性疾病所致精神發育不良。
五、原因不明的產前因素或疾病 如先天性腦畸形等。
六、染色體異常 包括性染色體和常染色體畸變,后者畸變導致精神缺陷較前者嚴重。
七、未成熟兒 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新生嬰兒體重不足2500克,或胎齡不到37周娩出者,均稱未成熟兒。由于軀體發育不全,必然影響腦功能和智力發育。如新生兒體重低于1500克,低能發病率可高出數倍至10余倍。
八、嬰兒期精神疾患 如嬰兒孤獨癥、心理嚴重缺陷,均影響正常學習過程,影響智力。
九、心理?社會因素 早期社會隔絕、人為情感剝奪、缺乏母愛、孤兒無人照料、嚴重精神疾病患者的子女、文化閉塞、不適當的教導方式等均可影響智力水平。
十、其他原因不明 約占本癥40%~60%,有待深入研究。
預防低能的方法,主要是根據上述原因,有針對性地加以消除或避免。比較強調的是禁止近親結婚,禁止有明文規定的遺傳性明顯的患者生育(因雙親低能造成子女低能的發病率高達42%~60%),開展遺傳咨詢,婚前身心健康檢查,避免孕期病毒感染,避免接觸放射線物質、有害有毒物質以及藥物等。
其中要引起重視的是,后天的社會環境所造成的原因——嬰兒期精神疾患和心里社會因素。因此要特別的重視嬰兒期孩子的心理需要和心理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