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于接受孕檢的女性包括:
◆ 35歲以上的女性。
◆ 有基因疾病家族史或已被顯示出是這種疾病的攜帶者。
◆ 自身有基因異常(例如囊腫性纖維化或先天性心臟病)。
◆ 曾經接觸過可能引發先天致殘的感染源(例如風疹或弓形蟲病)。
◆ 自從懷孕以來,曾經接觸過她們害怕可能損害孩子的物質或環境。(咨詢一下醫生,有助于確定對某種特定的情況孕檢是否有保證。)
◆ 以前的懷孕不成功,或者出生的寶寶有先天缺陷。
◆ 在產前的孕檢中呈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