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家指出:如孕期體重增加不足7千克,出生低體重兒的相對危險度比體重增加大于7千克者高2倍。臨床許多孕婦因孕期不注意合理營養而造成了營養不足,使得孕婦出現消瘦或體重下降現象,這無疑會造成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導致低體重兒的出生。國外醫學研究指出,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的圍產兒死亡率比正常體重兒高6-9倍,有的甚至出生后留有神經及運動方面的障礙。所以我們要提醒育齡婦女,應以良好的營養狀態進入孕期,始終在孕期維持合理的營養,從而保證胎兒正常的生理發育。科學家指導孕婦在整個孕期體重增加以9-11千克為適宜,不宜超過13千克,因為超重者易產生肥胖,不僅行路困難,而且易產生各種產科并發癥,如妊高癥,糖尿病、宮縮乏力、滯產、產后出血等。而圍產兒死亡率的升高,比正常約高出2倍左右。
臨床觀察顯示,肥胖的孕婦易分娩巨大兒(巨大兒:體重超過4千克;正常體重兒:體重在2500-3999克之間;低出生體重兒:出生1小時內體重不足2500克)。由于孕婦肥胖,軟產道肥厚,容易造成頭盤不稱導致難產。這種情況既增加了危產兒死亡率及術后并發癥的發生,更嚴重的是給產婦帶來了不應有的神經及肉體上的痛苦以及經濟上的損失。所以我們應該提醒孕婦,在孕期要注意合理營養,防止營養不足和營養過剩。體重是判斷營養狀態的很重要的指標,臨床常在妊娠早期計算體重指數,其計算公式為:體重指數=體重(千克)/身長(厘米)X100。
體重指數小于0.18者為消瘦;0.18-0.24者為營養正常;大于0.24者為肥胖。所以,孕早期婦女應根據自身營養狀態進行適當調整,消瘦者應積極采取措施加強營養;正常者應保持體重增加在生理范圍以內;肥胖者應盡可能控制自己的體重,盡量避免過度增加,孕婦在妊娠晚期每周體重增加不應超過500克。作為孕婦,在孕期經常測量體重以防消瘦及肥胖的產生,應該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