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妊娠的三大危害

  危害一:死亡

 

 

  過期妊娠時,胎盤往往逐漸老化,胎盤的功能發生衰退,因而經胎盤供給胎兒的氧氣和營養物質也就逐漸減少,導致胎兒出現皮下脂肪減少,全身脫水,皮膚干裂、皺褶等狀況,整個胎兒活像一個小老人似的,醫學上把這種現象稱為“過熟兒綜合征”。

 

  這類型的胎兒很容易發生宮內死亡,即使出生,其健康狀況也比正常分娩兒差,常常因脫水、貧血、肺部感染等而夭折。

 

  危害二:難產

 

  過期妊娠時,若胎盤的功能沒有發生衰退,胎兒會在子宮內繼續發育生長,最后形成巨大胎兒——胎兒體重超過4.0千克,身長超過55厘米,頭顱變硬,兩肩變寬。

 

  此時,由于胎兒過大,不僅會增加分娩的困難造成難產,同時也會增加胎兒顱內出血、母體產道損傷等的機會。

 

  危害三:新生兒疾病

 

  過期妊娠時,因胎兒生長發育越成熟,對氧的需要量也就越多,當缺氧時,胎兒可產生激烈的呼吸運動。 當在分娩過程中,劇烈的呼吸動作很容易使得胎兒將羊水吸入呼吸道,從而造成嚴重后果,如胎兒窒息、出生后罹患新生兒吸入性肺炎等。

 

  而且,過期妊娠時,羊水也會逐漸減少,使得子宮的收縮直接壓迫到胎兒及胎盤,從而影響胎兒的血液循環,使胎兒容易發生缺血缺氧性腦病,如新生兒窒息、腦性癱瘓、心腦功能不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