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語言發展是有其發展規律的。英語既然是一種語言,也同學習母語一樣遵循同樣的規律。一般,孩子從1歲左右起正式學說話,1歲到1歲半語言的發展主要還是對言語的理解,可以聽懂一些詞或句子。近1歲半是,孩子能聽懂一些簡單的故事,并開口說話,而且積極性很高。但一開始說出的詞比較少,一般是單字詞。其特點是單重復,如瓶瓶、燈燈等。但孩子所說的單字可有多種意思,如燈燈可能是把燈打開;出可能是說燈好看;還可能是說把燈關上等等,這些詞只有在具體情境中成人才能理解。能說出的大多是名詞。
1歲半到3歲,孩子的語言發展得非常聲速,從先說單字詞,然后會說簡單句,到2-3歲孩子開始說一些簡單的復合句,到3歲末孩子已掌握了最基本的詞匯,也就是掌握了最基本的語言。3歲到入學前,孩子在掌握語音、語法和口語表達能力方面都有飛速的發展,基本掌握了口語。
從理論上看,孩子學習語言都需要遵循同樣的規律,因此孩子很小的就可以學習英語。關鍵是要看孩子上什么樣的雙語幼兒園,是否是真正的雙語,老師采用什么樣的教學方法。如果孩子太小,老師采用的教學方法又不得當,如像給小學生上課一樣,有可能造成孩子喪失對英語學習的興趣。如果方法得當,孩子在他語言能力飛速發展的時期學習英語效果將是最佳的。
摘編自《媽媽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