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指導兒童合理使用玩具,可以避免或減少傷害事故的發生。父母在給孩子選購玩具時或讓孩子使用玩具前,應該看清玩具說明,以保護兒童的人身安全。
由于科技的發展,玩具的生產也像其他產品一樣溶進了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這使玩具使用的復雜性大大提高,許多因對玩具使用不當造成的危害就此產生。
1998年1月1日起,我國已正式實施了《玩具使用說明》的國家標準。新標準要求:玩具使用說明要對玩具標明主要成分或材質;要標明適合兒童使用的年齡范圍;對需要有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的玩具應予以標明;要明確標明玩具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等。
市場調查表明,當前我國玩具的使用說明問題頗多。某市消費者協會曾對該市15家大中型商場出售的玩具進行全面調查后發現,95%的玩具在標識上無廠名、廠址和產品合格證。因此,父母在為孩子選購玩具時,對那些無使用說明、無安全警示及無適用年齡范圍的玩具,購買時應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