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承認,無論站在女性的角度、孩子的角度、家庭的角度還是社會的角度,延長女性產假都是有利無害的,可問題是,在目前的條件下,這一提議具有幾分可操作性呢?
網友們支持“女性產假延至半年”的理由無非是可以讓新生兒得到更好的照顧,有利于培養下一代,提高中國人口素質,同時關心生育婦女,體現現代文明,這個理由應該算是充分,只可惜,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這一提議若得以實施,必然遭到企業的抵制。
讓我們看看現在的就業狀況吧。從整體環境來說,現在就業形勢嚴峻,大量畢業生奔波在找工作的路上不知何處是終點;因為人才濟濟,招聘方往往開出諸多苛刻的條件,但求職者甘之如飴,只要能得到就業機會。從女性就業現狀來說,女性求職比男性面臨更多的壁壘,但現存法律卻幫不上多大忙,僅靠媒體的呼吁根本無法改變女性在求職就業方面的地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再延長女性的產假時間,無異于減少了女性求職的砝碼,讓女性求職難上加難。
這當然不是危言聳聽。可能有的女性為爭得就業機會,會保證在多長時間以內不結婚生子,甚至愿意按照公司的規定少休產假,可企業會相信嗎?畢竟,誰也不能保證跨進公司大門的女性們依舊會堅持當初的承諾為工作而犧牲家庭幸福,到時她們結婚了、生子了、休半年產假了,難道公司能開除她們嗎?有鐵面無私的法律橫亙面前,哪家公司也不愿以身犯險,唯一的辦法就是,除非非女性不可的崗位,否則拒收女員工。
應該說,“女性產假延至半年”是個好主意,只不過當下單純提出這一提議多少有些不合時宜,因為要想讓這一提議變成現實,必須首先做些鋪墊,比如消除就業性別歧視,比如加強對生育婦女的保障。只有當這些成為現實,延長婦女產假才會水到渠成,不會帶來新的困擾。而要讓這些成為現實,筆者認為,目前一要完善生育險保障,二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再者,在條件適當的情況下,可以讓生育婦女享受政府津貼。(呂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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