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的發生有兩個必要因素:過敏體質和與藥物的接觸,兩者缺一不可。過敏體質是遺傳決定的,目前還沒有辦法改變它。這些人容易發生過敏性疾病,如過敏性鼻炎、支氣管哮喘、蕁麻疹、濕疹等;另一個因素是暴露于致敏藥物。并不是所有藥物都能引起過敏反應。能引起過敏反應的藥物稱為致敏藥物。
所以,藥物過敏只發生于有過敏體質的人,并且必須因用藥引起。
由藥物過敏所致的發熱稱為藥物熱。它常常是藥物過敏的最早表現。藥物熱一般是持續的高熱,常達39℃,甚至40℃以上。但發熱雖高,患者的一般情況尚好,與熱度不成比例;應用各種退熱措施(如退熱藥)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藥物,有時即使不采取抗過敏措施,體溫也能自行下降。藥物過敏常可引起皮疹,稱為藥物疹。藥物疹可有多種形態,如麻疹樣、猩紅熱樣、濕疹樣、蕁麻疹樣、紫癜樣、皰疹樣等。
對于引起過敏的藥物,要馬上停止使用,而且要牢記藥名,每次帶寶寶看病時,要向醫生事先說明藥物過敏情況,避免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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