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該如何避免這類情況呢?對此,滕衛平教授表示,這就要求孕婦最好在懷孕初期進行甲狀腺功能篩查,以判斷若發現甲減,應遵循醫生的指導按時、按量服用藥物如優甲樂等人工合成甲狀腺激素。此外,還應定期檢查體內甲狀腺激素載量,以確定其維持在最佳標準。
也許有人會問:“如果在懷孕前就確診為甲減的話還能懷孕嗎?”針對這個問題,滕衛平教授給出了這樣的答案:確診為甲減的女性并不是不能懷孕。但應當在繼續進行甲減治療的前提下適量增加藥物用量,控制疾病狀況。因為在懷孕的前5個月胎兒的甲狀腺是由母親所提供,所以該時間段的甲狀腺激素載量應當約為正常時的1.5倍。待懷孕5個月后則可恢復平時藥量。專家同時強調,為了更加安全和精確,這類孕婦需要在懷孕期間定期進行檢測,以免甲狀腺激素過高或者過低傷及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