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孤獨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極度孤獨。從小對親人不產生依戀。當父母給他喂奶時,沒有迎接的面容;當大人伸手抱他時,沒有高興活躍的表情,眼睛也不朝大人看,至8個月大仍不認識父母,對外界無好奇心。
二、語言發育遲緩。這種孩子常保持緘默,至2歲時仍不會說話,以后會說話了,語言也是刻板、貧乏的,往往說一些模仿性的語言,不帶自己的任何意義。常把代名詞顛倒使用,如把“你”硬說成“他”。語調高亢,有時反復提問,并要求別人答復他已知道的問題。
三、對事物的變化具有強烈的抵觸傾向。堅持某些刻板的行為和格式,有一種保持同一狀態的欲望。如果別人改變他的行為姿勢或物品擺放的位置,他就會出現強烈的焦慮反應或大哭大鬧。
四、對某些無生命的東西如玩具,表現出特殊的依戀。
嬰兒孤獨癥的療法:
(一)減輕家庭的苦惱,增強父母的信心是開始治療本病的基礎。
為使父母配合治療,必須使父母了解本病的性質,要勸說父母面對現實,消除內心的不安,后悔及絕望等情緒,從而創立一個輕松的家庭環境。一個氣氛愉快、融洽的家庭對患兒病情的好轉有積極作用。如有可能,在學前和學齡階段可在特殊學校進行訓練和治療。
(二)特殊教育
為促進小兒的正常發育,發展更為廣泛的學習能力,減輕刻板、固定的行為,去除非待異性的適應不良行為,可在控制的環境教學中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特殊教育是十分重要的。特殊教育所使用的技術方法,如形象實物教學、手勢、姿勢,交往交談、游戲、感情給予、音樂、體療、美工等,要適合患兒的認知障礙水平,即教育的個別化。
(三)行為療法
主要用操縱性條件處理法,即患兒出現一個好的行為時給以獎勵,以使該行為得到強化。對那些無意義、不合適的動作行為給以“懲罰”,使之消退。獎勵的形式多種多樣,據情可給糖果、玩具、衣服、去動物園等。父母對孩子的愛稱、愛撫和親吻同樣可作為獎勵而起到強化作用。“懲罰”不是體罰,是撤消原來的許諾,有時對孩子的某些不合適動作加以漠視、置之不理,或把他們的注意轉移到其它事物上,也可起到行為的消退作用。以下舉例說明:孤獨癥患兒經常以尖叫表示需要,愛做刻板的搖擺動作,對蕩秋千很感興趣,父母可令其舉手而不得尖叫方許蕩秋千(強化),經過多次訓練后,他們便學會用自覺的舉手動作來表達自己的要求(此為手勢語言訓練)。利用患兒模仿語言的特點可進行語言的強化訓練。如拿一只蘋果讓患兒看(青的或紅的)、聞(香)、摸(圓形),以加深對蘋果的認識,然后要患兒跟著大人說“蘋果”二字,當患兒發出“蘋果”或近似的音調時,就給他吃(甜)以便強化。
不斷的進行強化是該行為療法成敗的主要關鍵。行為療法已在特殊教育中得到了廣泛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