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種情況需催生:
1、過期妊娠
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即超過預產期2周)稱為過期妊娠。妊娠過期會使胎盤老化,從而使絨毛間隙血流量明顯下降,形成梗塞,進一步使血流量減少,供應給胎兒的氧氣和營養物質減少,使胎兒不再繼續生長。同時羊水量也會減少,嚴重時胎兒可因缺氧窒息而死亡。
2、早期破水
破水可能會導致子宮腔的感染或胎兒缺氧。通常破水后會引起子宮收縮,如果胎兒已成熟,破水后24小時還沒有陣痛,就需要催生了。
3、胎兒過大
如果胎兒過大,容易發生難產、肩難產的情況,因此最好催生。
4、妊娠毒血癥
有妊娠毒血癥的孕媽媽往往有高血壓合并有水腫或蛋白尿,此癥可能會造成母親癲癇、中風、器官衰竭甚至胎兒死亡,胎兒通常發育遲緩,也可能發生胎兒窘迫或死亡。妊娠毒血癥只有產后才能改善,所以一旦胎兒成熟后,就可以實施催生。
5、孕婦要求
有些孕媽媽在懷孕后期非常不舒服而自己提出催生的要求。或者因為一些其他的原因,孕媽媽想早些把孩子生下來。
是否需要催生,最終應該由醫生來決定。而且,不論是因為哪種情況需要催生,首先必須要確定懷孕的周數和胎兒的發育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