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父母應幫助幼兒學習以恰當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情緒。幼兒當然不會對自己的情緒有什么認識,情緒是好是壞,幼兒是不會自己去探究的,而父母要教育幼兒認識各種情緒及其特征與后果,特別是要使幼兒對一些過激情緒有初步的認識和看法。這是贏得情緒調控的第一步。
在認識情緒的基礎上再教給孩子一些情緒表達的方式方法,如言語表達方式。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通過特定的言語將情緒表達出來。再如傾訴表達方式。每當情緒不穩定時,應向父母、老師和同伴“傾訴”自己的情緒感受,不要憋在心里,而應釋放出來。在這方面,父母應做出示范,應向孩子主動談論自己的情緒情感,并經常與孩子一道討論彼此的情緒感受,這既能給孩子提供與同伴交流的范例,又能為孩子提供學習情感語言的機會,且敢于表達自己的情緒,而不是壓制情緒。
運動方式也是一種調適情緒的好方法。通過劇烈的運動,發泄孩子的消極情緒,通過輕緩運動,控制孩子的情緒沖動。父母應讓孩子進行一些他們所喜愛的運動,如玩水、玩沙、打球,在運動中促使幼兒表達其情緒,如果沒有別的辦法,哭也不失為情緒的自然表達法。實際上,對那些愛哭的孩子來說,
哭是他們表達情緒的一種好的、永遠有用的方法。
其次,父母要為孩子創造條件,讓孩子在自我實踐體驗中培養情緒調控能力。孩子對情緒的認識和情緒的表達往往不一致,體現為情緒表達發展的滯后性,因此讓孩子在自我實踐、體驗中實現情緒調控的訓練就顯得尤為重要。雖然從孩子的情緒健康角度來講我們應使幼兒保持積極的情緒狀態,但為了促進孩子的情緒發展,培養孩子初步的情緒調控能力,我們又應該讓孩子全面體驗各種情緒,以豐富孩子的情感世界,既要有積極的情緒體驗,又要有消極的情緒體驗,只有當孩子面對一些負面的消極情緒時,才有可能實踐情緒調控的學習。
為此可從以下幾方面做工作:
1.為孩子設規范。面對孩子的各種需要,父母要客觀分析,滿足其合理要求,拒絕不合理要求。當需要得不到滿足時,幼兒獲得消極的情緒體驗,可能表現出某種過激情緒反應。針對這種情況,父母應預先與孩子共同設定一些規范,逐步培養幼兒明辨是非的能力,進而在實踐活動中用這種能力對自己的情緒表達方式做出價值評判。只有當幼兒能夠對自己的情緒做價值評判時,才具有實現情緒調控的可能性。當然生活中也應教育孩子適度節制各種欲望,抵制各種誘惑,讓孩子時常既有需要得到滿足的體驗,又有需要得不到滿足的體驗,這樣慢慢就能正確對待需要和滿足的關系,慢慢就能學會對自己的情緒和行為加以適當的調節。
2.為孩子創造與同伴交往和游戲的機會和條件。幼兒成長過程中需要與同伴交往,幼兒如果長時間獨處,會產生莫可名狀的孤獨感,渴望交流又得不到交流的狀況可能導致慢性的情緒壓抑。積極與同伴交往不僅可以愉悅孩子的身心,也為孩子提供了實踐情緒調控的機會。同伴是孩子最有效的榜樣,同伴的榜樣對孩子有較強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易于孩子接受和模仿。幼兒可能從同伴身上學習如何調控自己的情緒。盡管孩子在與同伴交往中不免會發生一些小沖突,但正是這些“茶壺里的風波”使孩子們學會如何與別人協調,如何抑制自己不合理的愿望,如何處理同伴關系,等等。孩子有喜愛游戲的天性,游戲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促使孩子愉快地、心甘情愿地服從角色分配,服從規則要求,要想參與就必須約束自己行為,否則會遭受排斥,失去參與活動的機會,這有助于訓練并逐步形成幼兒的情緒控制機制。另外,游戲本身就是幼兒松弛緊張情緒,渲瀉消極情緒的有效方式,在游戲中幼兒會借助于動作、語言、角色扮演來體驗積極情緒,發泄消極情緒,在內心產生一種滿足和快樂的感受。
3.教給孩子一些自我調節情緒的方法。由于幼兒注意力很容易發生轉移,消極情緒狀態持續時間不一定很長,這也表現出一種對情緒的無意識調節。面對孩子的過激情緒,父母可講究一些策略,如冷處理、設法轉移幼兒注意力等等。但同時父母又應幫助孩子學習主動自覺地控制其情緒。如教給幼兒一些自我調節的方法,譬如告訴他們,當他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時,就在心里暗暗說“不能打人”或“不能摔東西”;或者在不愉快時想想其他愉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