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孩子說話掌握好四個階段

  1.一歲半以前,要使孩子盡可能多地聽懂大人所說的話。
  三四個月起,可以訓練孩子獨立發a等音節;半歲后,給孩子講玩具的名稱,使他知道你說的是指什么玩具;一歲左右,盡可能多地告訴他某些東西的名稱,諸如家里親屬的稱謂、家用電器的名稱、五官和手腳等。

  2.二至三歲,要使孩子掌握最簡單的語言形式??情景對話。
  比如孩子急于表達一個要求的時候,即使你已經明白了,也要鼓勵孩子努力表達出來,而不是馬上替他解決。

  3.三至五歲,要訓練孩子使用所謂的有上下文的語言。
  比如孩子問:小白兔愛吃什么?父母可以讓孩子自己觀察,獨立說出所觀察到的現象。復述簡單的故事,對孩子也是有用的。

  4.入學前,要使孩子提高使用說明性語言的能力。
  比如訓練說明游戲規則;引導孩子說出對童話中的形象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