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孩子四種心靈需求

的心靈是一個沒有雜質的凈地,沒有謊言,沒有欺騙,一切都直來直去,他們的行為都是基于想滿足自己某種單純需要所致。但如果爸爸媽媽對他們的行為缺乏敏銳觸覺,則可能引起不良的行為問題,如能小心參考下列四點,則有助于了解他們的心理。

  四種幼兒心理需要

  1.父母的愛護和關懷;

  2.被接受、被尊重;

  3.得到別人的贊賞;

  4.在家里有地位。

  有些孩子可以利用好的行為表現,來取悅父母得到贊賞,從而滿足其心理需要;但有些孩子不能做到此點。當心理需要得不到滿足時,便會以不適當的行為作為補償。

  四種不適當行為

  第一種:引起注意。

  孩子需要得到父母的注意,才會感到自己被父母重視。而當孩子不能從好的行為取得父母的注意,便會用不對的行為來達致目的。

  第二種:爭權力。

  像成年人一樣,孩子覺得自己是重要的,需要得到別人尊重和接受。當孩子覺得父母用權力來支配自己,就會以反抗來表現自己的能力。父母愈是行使權威,孩子的反抗就愈大。

  第三種:報復。

  孩子在與父母爭權力的過程中,往往是失敗者;便轉用報復的行為來刺傷父母的心。孩子覺得這樣才令父母知道他的重要。

  第四種:自暴自棄。

  當孩子覺得自己全無價值,就連對抗和報復的勇氣也失去,則會透過表現無能來逃避別人對他的要求。

  過分保護、同情、控制和支配孩子,均是不尊重的行為。負責任的父母應以友善和嚴謹的態度,給予孩子選擇自由,同時讓孩子親歷此抉擇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