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玩具的真實作用

  在我們沒有孩子時,看到市場上、玩具店有各種各樣的玩具賣,就覺得很興奮。想當初,自己小時候趕的時候不對,沒玩過什么玩具。其實當時也找不出什么玩具。現在不同了,玩具的花樣繁多,將來自己的孩子就不會重復父輩兒時的單調夢,一定不愁沒玩具。

  當我們有了孩子以后,事情就并不象以前想象的那樣順利。

  孩子剛從醫院接回家,她大姨就送來了一大堆五彩繽紛的氣球,接著就是姥姥姥爺、爺爺奶奶、親戚朋友帶著毛絨玩具、電子玩具、嬰兒鋼琴、慣性玩具等相繼而到。一時間玩具成堆。不到一歲就擁有了許多玩具。帶響的、帶亮的,大的、小的,能活動的、動不了的,形形色色一大箱子裝不下。

  為了不使孩子很快就對所有的玩具失去興趣,我們事先商量好,每次給孩子的玩具不超過三件,她不愛玩了就換。這樣算起來,即使以后不增加玩具,現有的玩具也夠她玩了。因為來回換著,孩子應該總覺得新鮮。

  然而,她好象故意要讓父母的計劃破產似的。才九個月,幾乎所有的玩具她都玩不了一會兒就失去了興趣。最多能玩上半小時,最少的只有幾分鐘,甚至只拿一下就不再理會了。

  玩具多也架不住不斷調換。不多久她就把家里的玩具玩了個遍。沒轍了,只好把以前玩過的玩具再給她。心想,對于這么小的孩子來說,過不了十天半個月,早該忘了以前是否玩過這玩具。但出人意料的是,小家伙能記得似的,玩過的玩具更不能引起她的興趣。只在剛拿出來時興奮一下,很快就不玩了。就這樣調換玩具的頻率就更快了。不久我們就為拿不出能哄孩子的玩具而發愁了。

  正當我們猶豫是否給她再買些玩具時,一次買菜回來,孩子鬧騰,順手洗了個茄子(去掉柄子)給她。沒想到她對這個圓溜溜、黑乎乎的、不到三分錢的茄子卻興致勃勃。捏一捏、敲一敲、滾一滾、拍一拍,有時還把它放在腿下壓一壓,玩得那么專心,玩得那么開心。如果我們有時間插手和她一道玩那個茄子,那她更來勁了。上午玩了下午也玩,而且第二天接著還玩。就這樣直到把這茄子玩蔫了。

  當我們與別的父母聊起這事時,很快就引起了共鳴。有的媽媽說:“你說怪不怪,越是不讓他玩的東西他就玩得越來勁。”有位母親很坦率地說,當她忙不過來的時候,干脆就給孩子一個飯鍋,隨他乒乒乓乓地到處亂敲,卻能對付半天。

  專家們認為,“玩具”只是成人的用語。因為,成人首先把兒童的活動定義為“玩”。于是,在玩耍過程中的用具自然就成了“玩具”。  其實,兒童,特別是嬰幼兒的活動,對于他們來說,遠比成人認為的“玩”不知要重要多少。他們的活動就是他們為了適應環境所從事的勞動。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活動中的用具就不能再被看成是“玩具”了,而應該被看成是工具——用于認識世界、探索世界的工具。可以說,嬰幼兒的活動對他們來說關系到個體適應的問題。當然,嬰幼兒在使用這些工具時是充滿了情趣、伴隨著愉快的情緒體驗的。

  由于“玩具”是孩子探索世界、認識世界的工具,顯然,孩子一出生就有這個需要。因此,從孩子出生時起就應該給她準備“玩具”。我們回避“買”而用“準備”,因為“玩具”不見得一定要“買”,也可以自己做,或“借用”。這里的“借用”不是指借別人的玩具來用。而是把通常不被列入“玩具”類的物品“借用”作“玩具”。上面的例子就是很好的證明。

  孩子愛“玩”是天性,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東西對他們來說是陌生的,他們需要去了解這個充滿著陌生事物的環境。孩子是在“玩耍”過程中認識世界的。而“玩具”起的是媒介作用。孩子在擺弄“玩具”的過程中,逐漸掌握了不同事物的軟硬、大小、涼熱、顏色、方圓、光滑與粗糙等各種特性,并由此熟悉環境中各事物的性能、功用等屬性,從而達到認識世界和適應環境的目的。因此,就功用來說,凡是能在小孩子認識外界過程中起到媒介作用的東西都是“玩具”。

  由于不同年齡的孩子對外界的認識程度不同,運動能力不同,能擺弄的物體也不同,他們對“玩具”的需要也必然不同。例如鍋、碗、瓢、盆對嬰幼兒來說是很不錯的“玩具”,但對稍大些的孩子來說就不會感興趣了。但又不能把玩具都劃分嚴格的年齡界限。因為同一樣東西,在不同年齡的孩子可能會有不同的玩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看到這樣的例子:小嬰兒去“搶”哥哥姐姐的拼插玩具,全然不理會自己的撥啷鼓和布娃娃。而五、六歲的哥哥姐姐卻喜歡這些撥啷鼓和布娃娃,把它們組織到自己的“過家家”的游戲之中。

  “多多益善”在孩子的“玩具”問題上并不合適。為孩子提供“玩具”的目的就是為他們提供探索世界、認識世界的有用工具。工具不在多,而在于用。孩子可以擁有許多“玩具”但如果孩子不會“玩”這些“玩具”,那么有和沒有就沒什么兩樣。因此,玩具要少而精,這樣就可以調動孩子的想象力。如果一種“玩具”能被“玩”出許多新花樣,那么,不僅充分發揮了“玩具”的作用,而且,還有利于孩子創造性的發展。當然,要保持孩子有為數不多卻又能使之感興趣的玩具有時可能是困難的。有些父母可能會有這樣的經驗,孩子的玩具一大堆,但其中只有極少數是他們喜歡的。有些新買來的玩具只玩一兩天,甚至一兩個小時就不玩了。孩子只是玩個新鮮。喜歡探索新奇的事物是孩子的天性,我們沒有必要對孩子的這一特點發出非議,卻可以利用這一特點。那就是將孩子多余的部分玩具收起來,不讓她看見。過一段時間再拿給她,這樣她又會感到新鮮。并且你還可以看到她又有了新的玩法。如果這些東西不曾被收起來過,也許她仍是視而不見呢。

  領悟了這一道理,再為孩子準備“玩具”就容易多了。鍋蓋瓶蓋、紙片紙盒、布條布塊、水果蔬菜、手電磁帶、杯子瓶子、飯碗飯勺、甚至糖果糕點等等,一切對孩子沒有危險的東西都能進入“玩具”的范疇。我們也不用再為孩子的玩具發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