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戀缺失害處多

  幾年前,本市曾發生過這樣一件事:11歲的少女許某拐騙了一個2歲多的小男孩。 

  許某的父母婚后不久,就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許某出生后,感受到的不是父母的疼愛與呵護,而是冷眼和拒斥。一次偶然的機會,許某認識了一個極其受父母關愛的小男孩,她的不平衡心態油然而生。趁男孩父母不注意,她偷偷將孩子帶出家門。在此后的幾天里,她一個人同時扮演起“慈母”與“嚴父”的雙重角色:一方面帶孩子四處游玩,給他買吃的東西;一方面又百般虐待孩子,甚至在孩子哭叫著要回家時,甩給孩子幾個耳光。 

  這是在生活早期未能建立正常、安全的依戀關系,從而產生不良行為后果的典型事例。 

  捷克的研究者把一組計劃外懷孕、生下“計劃外”孩子的母親,與年齡、社會地位、家庭背景均相似,但按計劃生下孩子的母親進行比較,發現前一組母親對孩子很少有強烈的依戀。兩組孩子在出生時都是健康的,但追蹤研究發現,第一組孩子更多地上醫院就診,缺乏穩定的家庭生活,與同伴關系不好。其它的研究還提示,嬰兒早期出現的神經性嘔吐、厭食、慢性腹瀉、陣發性絞痛、不明原因的消瘦和反復感染等往往源于母愛的喪失以及父母對孩子的虐待;缺乏母愛會造成兒童膽小害怕、呆板遲鈍、不善與人交往等退縮性行為。 

  早期情感依戀的缺失,將對孩子的生理、智力、社會性的發展產生長期不良影響。要使孩子有良好的心理狀態,家庭中早期的情感關愛切不可忽視。 

  轉載自《文匯報》